近日,湖北的劉女士在網上購買國慶期間往返北京的火車票時發(fā)現(xiàn),在網絡購票平臺高鐵管家上有“搶票”功能,只要加10元~30元即可搶到鐵路12306官網上顯示“售完”的火車票。劉女士表示質疑:這種第三方平臺算不算“網絡黃牛”?(見10月2日《楚天都市報》)
記者體驗發(fā)現(xiàn),10月7日16:51從鄭州到武漢的火車票在12306網站顯示二等座票已售完,但在高鐵管家的頁面顯示“可搶票”,記者加價10元三小時后即搶到了票。可見,有償搶票確實可以在官網無票的情況下買到票。
盡管一些網絡購票平臺屬第三方軟件,與12306官網無任何關系。但很顯然,這類APP通過電腦程序,對12306網站不斷刷新和監(jiān)控,一旦有人退票就能立即發(fā)現(xiàn)并搶到。而且,機器替代人工操作,成功率提高10倍乃至更多。
有償搶票看似貼心服務,實則不然。一則會導致消費者購票成本增加;二則會加劇一票難求,加劇焦慮心理;三則更會對官方購票平臺造成影響。據(jù)了解,目前聲稱能夠提供這種有償搶票服務的企業(yè)還有不少,其中不乏知名網站。這無疑引發(fā)公眾擔憂:與加錢從倒票黃牛手里買票有何區(qū)別?以后會不會不加錢就搶不到票?
對這一問題,首先法律層面當有明確的說法。有償搶票目前在法律上屬于模糊地帶,但是根據(jù)刑法相關規(guī)定,只要具備高價、變相加價倒賣車票的行為,并符合票面價值5000元以上或非法獲利2000元以上等相關法條,就涉嫌構成“倒賣車票情節(jié)嚴重”的情節(jié)??梢?,對有償搶票中可能出現(xiàn)的違法違規(guī)現(xiàn)象應給予重視和厘清。
其次,于鐵路方面而言,一方面應加強技術防范,謹防為有償搶票提供便利,以維護購票的公正性;另一方面應增強相關知識的宣傳,以規(guī)避其中的法律及安全風險。
當然,解決此類問題,提高運力以及優(yōu)化購票方式才是治本之策。不過,當務之急是,不能讓第三方平臺有償搶火車票成“新黃牛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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